在个人修养这个圈里,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获得信息,别人不会去干预,在家族这个圈里完全可能有另外的表现,到社会活动圈里面又可能是另外一个人,如果到了“天下”这个圈里,还可能会创造出更新的表现。这种传播结构与中国传统的生活传播结构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可以把现代生活(生命)传播结构的特点归纳为如下几点:
第一,在这个结构中,信息的传播呈现出发散的、不均匀的活动态势。
第二,打破了生存的封闭性,人们比较容易顺应外界的变化。
第三,人们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呈现出结构性的张力,交流频率高,变化大,方向不确定,表现为一种法理化的平衡社会,而非礼仪化的内聚超稳定社会。
第四,处于这种传播结构中的人,不具有彼此相像的群体化共同人格,趋向于个体精神的开放,人格特异、独立。
这就是说,四个圈在各自独立地发挥作用的时候,会呈现一种比较现代的生活(生命)传播方式。
2.社会传播结构
我们先看中国古代的社会传播方式。
进入到社会层面,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式的传播。社会传播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层级传播。这个金字塔可以有很多层级,我只分了A、B、C三级(图1-6、图1-7)。中国的社会传播受控于最高权力者皇帝,信息高度集中于上一级,以下每一级、每一领域的结构相同。B是下一个层级,B对A负责,C是B下的一个层级,对B负责。A、B、C可以落实到具体的层级,可以是各级行政主管,可以是家族里的族长,也可以是小家里的父亲,还可以是教学单位的师长等等。只要存在上下两级要素,就存在下对上的绝对责任。这是中国古代的社会传播方式
有一点大家注意,图1-6的B和B之间、C和C之间,如是再往下划D和D之间,都是虚线,横向传播是不允许的,处于被防范、监视、堵塞的境地。有时候还有专门的防范机制,从明宪宗开始就有了防范机制,防范同一级之间互相串联。以至于我们现在,“他们秘密串联”就成了一条罪状,其实我们的法律上没有这样一条规定。认为串联是不好的,是我们的文化传统所致,好像横向之间的信息交流是非法行为。
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中国古代只有下对上或上对下的信息传递,不允许同级之间传递信息,害怕权力不稳定。这种金字塔式的、下对上绝对负责的信息传递形式造成了社会组织的高度统一,但整个社会横向是非常分散的。下向上汇报情况,就保证了上一层比下一层知道更多的信息,但这种信息传递模式存在着信息不可靠的问题。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信息真实性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任何层级获得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不真实的。下级向上级汇报情况时,肯定会多说好话、好事,不说坏事,上级获得的信息往往会比别人更多,但实际上真实性程度也是非常可疑的。一旦这个结构被打乱,社会顷刻瓦解。明王朝的垮台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崇祯皇帝当政的时候,全国下层的行政系统三分之一已经瘫痪了,下对上没有了信息,甚至官员都没有了。在这种状况下,只要一个小小的外部推动力,这个政权一下就垮台了。一旦来自外部的真实的信息扩散,原来的信息传播结构被打乱,这个社会也会顷刻瓦解。
现在我们总结一下中国古代社会传播结构的特征:
第一,它造成社会组织高度统一,但社会是分散的。
第二,这一结构保证上一层次比下一层次获得较多的信息。
第三,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较多地渗透其中,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主观意向的遮蔽,任何层级获得的信息都不可能是完全真实的。
第四,一旦外部真实的信息扩散,社会顷刻瓦解。
关于中国社会信息的传播结构,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在中国,“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皇帝和官吏之间的联系,是“这个广大的国家机器的各部分间的唯一的精神联系” (5) 。这是中国社会传播的特征,它禁止横向的信息传递。
我们再来看现代社会传播结构(图1-7)。
变化是B和B之间、C和C之间是实线,允许横向沟通,这是一种网状传播结构。它的特点,一是集中,它也有一个最高领导A,这样社会才稳定,一级对一级负责,但同级之间是可以互相制衡的,存在对它的监督机制。对于每一个层级来说,都有横向水平的多种传播渠道,使信息得以沟通;二是每一个层级都可以对上下左右产生监察制约的作用,比如说B可以对A,同时B可以对B,C也可以对B同时产生一种相互的监察作用;三是如果某一个环节发生信息阻塞,只要其他部分正常运转,信息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并可以得到及时修补。这是现代社会传播结构的基本特征。
3.历史传播结构
我们生活在现代,但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对我们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它是通过一种什么样的传播方式来影响我们的呢?这就要说一说历史的传播结构。
我们中国是一种偏心圆的历史传播结构(图1-8),古代文化观念(遗产)A在传承中始终是核心,一直处于主导的、先决的地位。后代的创新,比如B对A的创新,是在A的基础上创新的,C对B的创新又是在B的基础上,B的基础则是A。这样就造成后代的创新总是依附在原来的基础上,必须在几乎全盘继承遗产基础上的衍生。所以我们中国的学术研究经常是“我注六经”,最后注糊涂了就成了“六经注我”,而不是在分化、扬弃中继承,所以中国的历史包袱很沉重
在这一历史关系中,时态概念很不清晰。遗产与创新同时态共存,任何创新都以认同遗产为标识,掩饰对历史遗产的偏离。创新应该是对遗产的偏离,但却要时时刻刻掩饰,强调继承,不强调创新。这种情况在中国的传媒中很多,如果做了什么事一定要找到历史依据,生怕别人说是违背了传统。
因而,人们的观念呈现因袭、改良、折中、求同等特征,缺乏求异、否定、革命、偏激等等。文化的历史传播缺乏阶段的跃进、矛盾的张力。
而现代性的历史传播结构应该是这样的(图1-9):是历史文化传统,B继承A的一部分,但是B本身完全是创新;C继承了B的一部分,它和A已经没有直接联系了,它是通过B接受了A的基因,C本身又是创新,它是连续的圆环。承认历史传播的继承性,但是每一个层次的发展,都是在对前一层次的扬弃。创新是先导,继承服从于创新的需要,继承只是手段,是实现创新的过渡条件。这是现代性的历史传播结构,我们不能完全抛弃历史,但是历史应该在传播中起这样的作用。传统对后代的影响是间接的,经过若干中间层次的扬弃、变形之后的深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