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和新闻报道混同。实际上,他们所说的新闻性就是指新闻评论的对象是新
闻事实。不过,因为它的对象是新闻事实,就说它具有新闻性,这是不恰当的。
我们从来没听人讲过体育评论具有体育性,经济评论具有经济性,文学评论具有
文学性。文学性是文学作品的属性,而不是文学评论的属性。当我们阅读一篇
文学作品的时候,我们会为它情节的生动、人物塑造的形象、语言的传神所吸引,
认为这篇作品的文学性很强,但如果你评价一篇文学评论文章,说它生动形象,
语言优美,文学性很强,作者可能会认为你不懂文学评论或者认为你在骂他。文
学评论是对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的理性评判,是讲道理的文章。有的文学评论
文章可能读起来并不是那么令人愉悦的,甚至是比较枯燥难懂的,但由于它看问
题比较敏锐深刻,讲道理逻辑性很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所以它是好文章。
我们说新闻性时,一般指的是新闻本身的特性。新闻性起码包括了真实性、
新鲜性、客观性、时效性等特性。在新闻评论中,我们当然要求新闻评论的对
象-新闻事实要真实,如果你所评论的事件本身是捏造的或是与事实有出入,
评论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成了无的放矢。但是,这里要明确的责任是,事实的真
实与否是新闻报道的问题,而不是新闻评论的问题。我们也要求新闻具有新鲜
性,要求事件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或者虽不是新近发生但别人从未报道过的。但
新鲜性仍然主要是新闻报道者的问题。例如,一个记者报道了一则真实性不足、
新鲜性不够的事件,而评论者迅速给这则报道加了个评论,此时我们只能说问题
出在记者身上,不能说出在评论者身上。
笔者是一个业余杂文作者,平时喜欢写点激扬的文字,不时地有豆腐块的文
章见诸报端。可是写着写着,我却慢慢地不敢再轻易动笔了。因为,对一件新闻
事件今天这家单位这样报道,明天甚至当天另一家新闻单位就可能另样报道,真
让人有点找不到北了。
不是“鼠猫”联盟了,而是“鼠”堂而皇之地穿上猫衣,混进“猫”的队伍的事了。
正义之箭若是被这样的人控制了,还有什么黑白可言?因为当时工作比较忙,加
之总觉得文章尚须完善,写完以后,便存在电脑里了。谁知过了几天,网上又载
文说是有记者赴陕西采访,当事人矢口否认此事,倾家荡产也要打官司要回清
白,并辩白:哪有人会在自家门口做小姐?
一想也是这个理。心里暗自庆幸自己写的那篇稿子没有寄出去,否则要是
被编辑编发了,岂不是诬陷了好人。而这时报上接二连三地刊登了舞女当法官
的评论,我心里暗笑,这些作者真是孤陋寡闻了,不看看报纸再评论,只知其一,
不知其二。
孰料,近日上网,一个题目让我大吃一惊,《舞女法官真相查明 被清出司
法队伍》,细细读来,原来陕西富平县法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被记者披露之后,
引起了中央和陕西省有关领导的重视,派人一查果有其事,现在有关责任人已被
处理。“舞女的故事”终于水落石出,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然而,像我这样喜欢读新闻的人毕竟是少数,看完新闻后喜欢追踪结果的人
也不是很多。我想一定有很多没有时间读报的人看了其中一篇文章后会被弄得
一头雾水。一些媒体不经详细的采访就急于报道,抢新闻。今天这样说,明天那
样说;反过来,倒过去;折腾来,倒腾去;反过来炒,正过来炒。媒体是有新闻可发
了,可是老百姓却像是雾里看花了。片面报道,道听途说的假新闻,弄得我经常
对新闻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是不是真有其事?是不是还有下文?思量来,思量
去,我常常不敢动笔了,等再动笔时,却又过了时评的时效了。
“舞女的故事”是真还是假,像这样一个业余杂文作者,他怎么能知道?所
以,他后来看看另一则报道说不是那么回事,就把稿子压了下来。这样做其实没
有必要。事实上,作者在这里所举的例子本身与假新闻不相干,因为记者也只是
报道了当事人的陈述。如果当事人确实是那样陈述的,那么这则报道就是真的。
不管报道是真是假,它都与评论者无涉。假如“舞女的故事”是假新闻,难道那
么多评论者就要跟着记者去坐被告席了吗?评论者只对自己的观点和论证过程
负责,不对新闻的真实性负责。核实新闻的真实性,是记者的任务,抓取新鲜的
事件也是记者的任务。评论者没有时间、没有责任也没有办法去对新闻再进一
步核实。他将视报道出来的新闻为已经证明是真实的新闻。当然,如果一则新
闻并未见诸报道,是评论者将它加以陈述,然后做出评论,此时,核实新闻真实性
的责任当然在评论者。但是,这是评论者作为一个记者的责任,或者说,是他所
兼的记者的身份的要求,而不是作为评论者身份的要求。我们在谈论评论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