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为新闻报道而使用他人肖像不视作侵害肖像权,但如果在新闻报道中对他人肖像有歪曲、丑化、侮辱等情节,即使是出于新闻报道的目的,也可以视作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如在与当事人无关的负面报道中使用其照片可构成侵害肖像权。
3.其他使用
利用某人的肖像作为插图、封面等,这也使新闻报道中使用肖像权的常见行为。插图是媒体记者为配合报道的新闻,使用他人肖像等。肖像在封面的使用常指期刊的“封面故事”“封面人物”,把其中主角的肖像登上封面,是属于新闻报道使用,一般不会发生肖像权问题。但如果同期刊内容无关,单独在封面上刊载个人肖像,就可能会引起肖像权纠纷。
思考题
1.什么是新闻侵权,新闻报道中的哪些内容往往会引起损害他人人格权的后果?
2.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5.新闻侵害肖像权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注解:
[1]王利明、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47页。
[2]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95页。
[3]孙旭培主编:《新闻侵权与诉讼》,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4]顾理平:《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5]王利明、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45页。
[6]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04页。
[7]同上书,第608—609页。
[8]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
[9]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07页。
[10]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3页。
[11]王晋闽:《试论新闻侵权》,载《国际新闻界》1991年第5—6期。
[12]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16页。
[13]周潇:《试论新闻侵权的成因及预防要素》,载《新闻知识》2003年第8期,第69页。
[14]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79页。
[15]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近几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装修行业的人越来越多,使得竞争更加激烈,为此有不少从业人员通过装修公司新闻发布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推广,装修公司的推广新闻要怎么写。
尽管新闻营销推广对网站的影响很大,但原创新闻的数量并不多,认为高质量的原创新闻,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标题的吸引力,可以对内容进行高度概括,同时也能对用户产生较高的吸引力,标题一直是新闻推广的精髓,如果我们有一个创意十足的标题,就能让我们的文章带着跟上的变化。
文章以开篇结尾,必须使读者产生共鸣,要使读者知道,我们是在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不是向他们推销产品,虽然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但在我们的文章中,这种感觉是不够的,也绝不能给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
独创商品介绍,主要是包括参数在内的专业性特别强的新闻,这种新闻可以说在所有独创类型的新闻中都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在文章中有些参数和专业术语是固定不变的,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专业术语转化成能够吸引用户的具有吸引力的新闻。
这就要求作者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编辑能力,通常这类文章的篇幅较长,但我们在写作时也是要控制篇幅和字数的,一般控制在15篇以内。
还有就是要注意要做到头尾结合,还要和读者很好的联系在一起。原创性说明性新闻,这类新闻主要是以装饰公司新闻为主,以及一些物品的使用方法,贮存方法等。难易程度会比新闻类简单些,属于难适中,新闻后台建议大家写的好一点才能把一些使用方法和实际的使用体验联系起来,这样的话就能更好地传达给使用者。
心灵原汁原味的新闻,主要是针对产品使用的亲身感受和建议而写的,心得性新闻在三种新闻中写得好,因为这样的新闻,可以绝对原汁原味,不同的人对一个产品的使用过程所产生的看法、体验各不相同,这就是深层意义上的高品质新闻,能很好地吸引用户进入我们所描绘的世界,从而实现高转化率。
后台新闻介绍,在撰写装饰公司新闻时,虽然原创新闻有种种好处,但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多的,这样的话也有不少人会以伪原创的方式来写,而伪原创需要较强的编辑能力,能做到将别人的文章整合到自己的作品中,虽然这样也有抄袭的嫌疑,但在效果上也很好。